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法学博士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我院法学博士论文质量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2018 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法学学科的具体情况,对我院本学期法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如下安排和规定:
一、学校总体要求
1、学位分会和培养单位要实质性发挥质量保证主体作用
学位分会和培养单位是博士学位授予质量保证的主体,要在预答辩与答辩专家聘请、答辩会组织、导师监管、问题论文审议等方面认真履职,严格把关。在审议学位授予时,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类论文:①论文评审的总体评价为“一般”,分项评价有“较差”的论文;②预答辩或论文评审等环节专家修改意见比较多的论文;③经过増评的论文;④答辩委员会非全票通过的论文;⑤归属学科仅为硕士学位授权点,挂靠在其他博士学位授权点招生的导师所指导的论文。
学位分会要从严审核増评申请,尽量不増评或少増评。申请增评论文的三份评审意见中,必须有两份的总体评价为“良好”或以上。
2、指导教师是学位论文质量把关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强化指导教师是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求指导教师加强对博士生学位论文撰写的指导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控,督促博士生根据预答辩、评审和答辩专家意见持续修改论文,确保论文质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只是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监控的辅助手段,导师必须对检测发现的重复内容进行逐一甄别判断并做相应处理。每篇论文只检测一次,防止将检测变相为辅助抄袭工具。
3、校学位办将继续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优化服务
本学期将继续坚持并完善委托第三方匿名评阅博士学位论文制度。同时,坚持增评送审两位专家,其中有一位意见为“不通过”的,终止博士生本次学位申请。
本学期将采取专项督导和质量信息公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院和导师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同时,优化工作流程,为学位分会、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和学位申请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日程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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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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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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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拟答辩博士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申请及科研成果等。网上申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右下角“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连续8位出生日期)依次登记科研成果(保存、提交、双面打印)、提交学位申请。
②向学院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审核。
③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必须使用统一拍摄的照片。到中国图片社补照的,必须在答辩前将照片电子版和整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秘书处,否则无法报盘与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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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前
论文定稿
论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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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论文注释体例与参考文献格式,参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注释体例与参考文献格式》(附件一),其他编写规则参照学校规定。学校论文相关规定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②在学位系统中下载答辩申请表、自评表、成果登记表等;
③领取答辩材料(法学院1910室);
④经导师同意送检需签署《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交至教务秘书处,申请人将论文全文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学位系统”,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常用下载)。引用本人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算重复率,但需要同引用其他文章一样需在“参考文献”标明引注;
⑤培养单位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完成学位论文检测。每篇论文只检测一次。
论文检测方案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方案备案》(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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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前
论文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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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将“论文送审审批表”(系统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学位系统→我的申请→常用下载)、检测报告(简洁版,系统中自行下载)及论文送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审定并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将论文提交学位系统。由学位办送审第三方机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
论文需进行导师匿名处理:所有导师姓名用“导师”字样示意。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学术水平,论文及自评表电子版保留发文获奖情况,并进行导师匿名处理。
论文涉及的研究方向请与导师斟酌,最多填写两个,确保送审的准确程度和送审效率。论文评审意见的处理详见研究生手册《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学院进行论文格式审查及送审版与检测版比对,格式合格、比对一致者准备送审评阅,不符合者不得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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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答辩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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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按《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准备相关材料,在学位系统提交公开答辩信息,同时向院里提交打印装订后的论文5份;答辩时,应主动汇报预答辩专家和评阅专家意见及论文修改情况,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②学院审核答辩材料,审核后在学位系统中点击“同意”,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研院审核”,并及时将答辩材料送交校学位办,通过审核后方可组织答辩;
③答辩通过后,学院录入答辩结果,将申请人状态提交至“分委会审核”,下载并打印分会表决票;
④学位办对通过答辩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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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分会审核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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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等事项;
②学院在研究生学位系统中录入表决结果、审核结论,并将申请人的答辩状态提交至“委员会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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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前
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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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报送《分会表决结果汇总表》(分会主席签字,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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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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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在学位系统提交论文终版,同时,登陆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中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同时提交纸质版论文4份。论文电子最终版与纸质最终版务必一致;
②学位办公布博士论文/档案序号;学院将1套博士学位论文标号、排序,送交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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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
学校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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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等事项;
②学位办印发《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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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前
报论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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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按要求整理博士生人事档案及1套论文送交档案馆人事科;1套博士论文送交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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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答辩申请人需完成事项
1. 学位申请
网上申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右下角 “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连续8 位出生日期)。
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博士生须按要求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与篇数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培养单位确定)并向所在培养单位或导师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审核。同时在系统依次登记科研成果(保存、提交、双面打印)、提交学位申请。
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必须使用统一拍摄的照片。到中国图片社补照的,必须在答辩前将照片电子版和整版纸质版交至就读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秘书处,否则无法报盘与制证。
2.论文检测
具体时间详见培养单位安排。导师严格把关并同意后,申请人将论文全文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学位系统”,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检测。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引用本人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算重复率,但需要同引用其他文章一样需在“参考文献”标明引注。
3. 准备材料
《学位审批材料》封皮可到培养单位领取,同时根据封皮列表领取:①学籍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②培养计划表(培养处审核盖章);③中期考核表(培养处审核盖章)与开题报告;④成绩单(答辩申请前培养处审核通过ss 系统电子版即可);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⑥论文检测结果简洁版(如超过2 页,可只打印凯发网站首页)。
以下材料可以由博士生在系统“常用表格下载”相关链接自主打印:①科研成果登记表;②预答辩小组决议;③论文第二次或增评申请表;④答辩申请表;⑤答辩记录表;⑥答辩委员会决议等。
注:档案中不再需要专业课成绩单。
4.论文送审
论文送审前需进行预答辩。在系统填写预答辩基本信息(不用录入结果)后,自主打印预答辩表格(预答辩结论为空)。预答辩时,结论由预答辩小组专家手填,之后博士生只需将结果录入到系统中,保存提交后可进行下一步。
系统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存档。其中附件包括之前的论文检测简洁版,科研成果登记表,预答辩小组决议。
第二次送审、增评申请表可在学位系统“常用表格下载”自主打印,交培养单位。
博士生在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登录提交论文和自评表pdf 版。研究生院传送至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周期约6 周。
导师匿名处理:论文中所有导师姓名用“导师”字样示意。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学术水平,论文及自评表电子版保留发文和获奖情况,并进行导师匿名处理。
重点提醒规范性:根据往年经验,评审为不合格的论文,很多因为论文写作不规范、创新性不足。提醒申请人端正态度,在送审前认真检查,减免文字、格式等外部因素问题。有关论文规范参考,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与学科—常用下载。此为参考并非硬性模板,申请人可以按照本学科规范进行完善。
5.论文答辩
申请人应将书面申请材料(含科技、人事、培养单位档案)送交培养单位。须按三套《学位审批材料》目录顺序分别整理档案材料(提示:科技档案为原件,须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禁用圆珠笔;禁用订书钉)。其中,培养计划表、中期考核表须经培养处审核盖章,其它文件中需导师签字或培养单位签章处不能为空。
学校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公开答辩,答辩日期一旦确定,需在论文送审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后发布,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学科导师-博士学位论文公开答辩会。
答辩时,应主动汇报预答辩专家和评阅专家意见及论文修改情况,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6.答辩后再修改
答辩结束后,要按照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
7. 提交电子版论文(正版)
论文最终定稿,再次登陆学位系统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论文电子最终版与纸质最终版务必一致。纸质版提交培养单位存档。
同时,登陆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中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图书馆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58809922,电子信箱:thesis@lib.bnu.edu.cn)。
北师大法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