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晚,京师法学名家讲坛第六十九期暨京师法学学术研究生沙龙-法学方法论:历史的研究方法主题讲座在后主楼1922会议室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为同学们进行了精彩讲座。商务印书馆编审(法学博士)王兰萍、首都经贸大学孙明春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柴荣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基础理论法学教研中心主任夏扬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德嘉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基础理论法学教研中心主任夏扬教授主持。
首先由夏扬教授致欢迎辞:夏扬教授对马小红教授、王兰萍博士和孙明春博士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与感谢,并进一步向同学们介绍了马小红教授,随后邀请马小红教授进行精彩讲座。
马小红教授主要从法学生的研究方法和法律史的研究方法两个方面展开。在第一部分马小红教授讲到好的文章要学、才、识并举,在研究过程中要遵循“个人的研究方法”,不可机械的复制他人的研究方法,中西方和同一学者研究不同问题时的研究方法都是有差别的,不可误入“方法”的陷阱——对方法过分追求以致损害论文本身。最后,马小红教授总结同学们在对待研究方法时首先要有对基本方法的掌握,其次在寻求适合自己的研究方法同时要注意相邻学科的研究方法。
在法律史的研究方法方面,马小红教授认为法律史是多学科和跨学科的研究,它的研究具有学术价值、社会价值和理论价值,因此是无法取代的。法律史的研究方法是法学和史学的结合,而对其研究要注意资料的运用,运用资料时要慎用转手资料,要不断用新资料修史、补史。在读书的方法方面,马小红教授认为要读经典和权威之作,且在读书应先吸收,后批判,不知者存疑。最后,马小红教授提出应该保留对读书的兴趣,才能钻研的更深走的更远。
随后进入与谈环节,王兰萍博士对马小红教授的讲座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感想。王兰萍博士认为应该注重部门法史的研究,在研究时注重方法的多样性的同时要有所侧重。关于法学史的历史观,王兰萍博士主张要有宏大的历史观,在考据学方面要提起对注释的重视。孙明春博士从自身撰写论文的经历和大家分享传统法是活的法的理念。夏扬教授也提出了自己关于法制史研究是否应该借鉴国外历史的注释的研究方式的问题,马小红教授也就这一问题作出了回应。柴荣教授也结合自身读书及工作经历,表示做研究要用心深入钻研。最后,李德嘉老师就自己在博士后期间的经历和大家分享他对研究方法的理解。本次讲座圆满结束。